研究所教育目標與課程特色如下,俾提供研究生未來發展之多元選擇:
藝術史論的根基
藝術管理的根本在於有藝術史基礎,方能從事策劃展覽、藝術評論、藝術品評鑑等工作。因此要求本所學生在西洋、中國與台灣藝術史方面,接受深入且紮實的基礎訓練,使其具備完整的藝術史基礎,並瞭解視覺分析的研究方法,俾便日後能因應需要自行進修。
藝術行政管理的架構
本課程涵蓋藝術行政與管理,以非營利和營利文化機構的運作機制為基礎架構,分析檢視當代藝術管理文化生態的各種學說、觀念和技巧,以期培育修習者觀念構成、規劃整合、經營管理、市場行銷、以及溝通技巧等專業學養與執行能力。
藝術經營實務的訓練
本所強調「實務與理論合一」,期許學生從實務作業中有系統地認識規劃及執行展覽的重要內涵與作業程序,課程內容包括規劃每學年度的展覽,從執行的各項細節、完成活動計畫到檢討缺失與改進等,以期達成最佳專業人才訓練之目的。
論文相關注意事項:
指導教授申請表 ( 請於請於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選定論文指導教授 ) 藝設管理所「論文研究計畫審查」申請日期請依注意事項公告,相關表格如下
1.碩士論文研究計畫審查申請表
2.碩士論文研究計畫書審查表
3.碩士論文研究計畫書與專業領域相符性檢核表
4.碩士學位考試撤銷申請書
5.碩士更換指導教授申請書「碩士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日期請依學校行事曆公告( 線上申請 )
1.學位論文格式規範(參考教務處網頁)
2.碩士學位論文與專業領域相符性檢核表
3.學生申請:元智首頁>Portal > 學習檔案>學位論文。
評分表、審定書、推薦函等請至個人portal下載